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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选人身份要求:参选人应为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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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要求:参选人须提供2018年度的审计报告或企业财务报表(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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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能力:承诺中选后向比选人开具符合国家税务规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率13%,须提供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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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参选人须提供2017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的同类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首页、合同标的、签字盖章页)至少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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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参选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参选人被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参选人全部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参选人在2017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日有因参选人与原甲方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项目承包纠纷,且已被法院或仲裁机构已经生效的判决或裁定认定为参选人需要承担责任的;
(5)参选人在2017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日有骗取中选的;
(6)参选人在2017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日有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7)在最近五年(2015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日)内,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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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同时参选情形: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比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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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