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审公告
城市社区文化产业发展服务中心项目—1501工程信息系统项目准备工作已经就绪,现就施工单位招标预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招标人:青岛(城阳)城乡社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城市社区文化产业发展服务中心项目—1501工程信息系统项目
项目地点:城阳区崇阳路北,和阳路南、新天地西、江城路东
计划文号:青城发改投资审【2016】132号、青城发改投资审【2018】3号
项目总投资:约1000万
二、投标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1、省外企业须同时具有国家人防办颁发的人防信息系统建设保密项目设计(施工)甲级资质和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甲级资质(或国防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审查认证委员会二级二资质及以上);省内企业须同时具有国家人防办颁发的人防信息系统建设保密项目设计(施工)乙级资质及以上和山东省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资质及以上(或国防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审查认证委员会二级资质及以上);
2、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3、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及信用青岛(credit.qingdao.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名单的;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1、要求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具有计算机、通信或信息集成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或高级项目经理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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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时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六、预审办法
第一步:招标人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第二步:对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入预审打分(预审评分办法见附件);
第三步:公示评分结果,按得分高低选取前5家(第5家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投标人邀请投标。
七、同类工程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必须具备一项上五年度(2013年10月1日至今)同类工程业绩。
2、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不予评分;
3、同类工程界定:投标人自2013年10月1日至今(以验收证明出具时间为准)完成1000万以上人防指挥通信工程集成施工经验。
八、预审公告时间及媒介
公告期限:2018年10月24日上午9:00时至2018年10月26日下午18:00时
公告媒介: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九、资格审查
投标人应携带以下资料原件:
1、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同时提交受托人属于本投标单位人员2017年10月至2018年10月的有效社保证明(青岛本地的从社保网直接打印;非青岛本地的,从社保网打印带校验码的社保证明或由当地社保部门加盖公章;社保网不能打印的,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证明);
2、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3、本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
4、同类工程业绩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施工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加盖项目所在地人防主管部门公章
②项目所在地上一级人防主管部门出具的验收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项目所在地上一级人防主管部门公章。
5、“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及信用青岛(credit.qingdao.gov.cn)查询证明。
投标人未按照上述1-5条提供材料或提供的不合格,资格审查不合格。
5、十、资格审查文件组成:资格、资质证明材料原件,资格审查文件,预审文件。预审文件不退还。
十一、送达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集中报名送达时间:2018年10月30日8:30--17:30
送达地点:城市社区文化产业发展服务中心项目部
地址:城阳区崇阳路北,和阳路南、江城路东
招标人:青岛(城阳)城乡社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矫经理
联系电话:15866857715
温馨提示:本项目无需网上和现场报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按照预审公告要求准备资料、按时参加送达资料。
附件:
预审评标办法
1.投标人自2013年10月1日以来,承担人防指挥所通信工程集成施工项目且已经竣工的,单一合同金额500万以上、1000万以下的每个计1分;1000万以上每个计3分;
2.具有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甲级或国防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审查认证委员会一级资质计2分,乙级或二级计1分;
3.具有国家人防办颁发的人防信息系统建设保密项目设计(施工)甲级资质计2分,乙级的计1分;
4.投标人具有具有可视化互联平台的著作权登记证书计2分,提供可视化互联平台著作权登记证书及单位授权使用文件的计1分;
5.投标人自2013年10月1日至今达到同类业绩以上项目获得过副省级(含副省级)及以上行业或协会颁发表彰奖项,每个计1分。
66.投标人项目经理自2013年10月1日至今达到同类业绩以上项目获得过副省级(含副省级)及以上行业或协会颁发表彰奖励,每个计1分。
备注:
1.既是获奖项目又是同类业绩的可重复计分,资质计分按最高资质计。
2.业绩评分须提供合同、验收文件两项,奖项评分须提供合同、验收文件、获奖证书三项,否则不予计分。
3.投标人应携带以上资料原件现场审核,业绩以原件审核合格后的为准。
4.预审资料应将承诺书(见模版)原件装订入册,无承诺书视为不响应招标。
承诺书
致(招标人):
我公司参加(项目名称)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向招标人郑重承诺如下:
1、我公司承诺本次投标提供的市场行为证明、资格(资质)证书、人员证书、企业业绩和荣誉等材料均真实无任何虚假。若在招投标过程及预中标公示过程中被查存在虚假,同意被取消投标资格及中标资格、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并接受按照有关规定作出的处罚。
如其他投标人对以上材料的真实性提出异议,我单位承诺在贵单位要求的时间内(一般为5个工作日),向贵单位提供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和核实渠道。逾期未提供的、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满足要求的,视为我单位自动放弃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
2、我公司承诺不借用他人资质投标或出借资质给他人投标,不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不使用非法手段获取中标。若在招投标过程及预中标公示过程中发现有上述行为,同意被取消投标资格及中标资格、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并接受按照有关规定作出的处罚。
3、我公司承诺不存在因违反建筑市场管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等法律、法规、规章,而被限制投标且在有效期内的市场行为。
4、我公司承诺中标后在城阳设立分公司,在城阳区依法缴纳增值税、所得税等税种。否则视为我单位自动放弃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
5、我公司承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异议投诉。
6、我公司承诺严格按照保密法有关规定做好保密工作,如因我司原因泄密愿承担一切损失。
7、我公司承诺中标后在施工中对原设计方案进行优化升级不收费。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